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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减免社保费已达2329亿元 中小微企业为主要受益者
发布时间:2020/04/29 新闻 浏览:377
本报讯(记者 刘琴)4月2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司长聂明隽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20年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自今年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政策从2月下旬执行以来,两个月减免社保2329亿元,中小微企业为主要受益者。
2月2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三部门印发《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规定从2月起对企业缴纳的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施免、减、缓,阶减免社会保险费。
聂明隽介绍,截至3月底,所有省份均出台了本省的减免办法,全部按顶格政策实施,各项减免政策全面落实,符合条件的企业均享受到了阶段性减免政策的优惠。两个月共减免2329亿元。其中,养老保险减免2184亿元,失业保险减免75亿元,工伤保险减免70亿元。减免政策的落实,对支持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尽快复工复产,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小微企业成为主要受益者。聂明隽说,在减免的2329亿元中,中小微企业为1893亿元,占81.3%;在养老保险减免的2184亿元中,中小微企业为1802亿元,占82.5%。政策的差别化和精准性得到了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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