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粤港澳会计业“续约”:凝聚粤港澳共识,合力打开国...
“最近三年,我们感受到大湾区的发展确实在提速。目前我们的跨境业务占比已达约1/3,还有很多跨境服务需求正在对接中,相信跨境业务比重很快会突破50%。”12月11日,在《粤港澳会计师行业发展战略协议(2024)》(...
创新
-
智能无人开采:能源供应的硬核力量
“知道它厉害,没想到这么厉害!”4月9日,谈及智能化无人采矿,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枣泉煤矿党委书记、矿长翟文,对着记者连说几个“没想到”。 大年初三,枣泉煤矿收假复工的日子,不料新冠疫情将一部分回老家过...
内蒙古严厉打击不以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
发布时间:2021/03/25 创新 浏览:460
23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获悉,内蒙古已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蓝天”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不以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
据了解,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内蒙古确定的不以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包括六种情形:单位或个人故意将相关联的专利申请分散提交;单位或个人提交与其研发能力明显不符的专利申请;单位或个人异常倒卖专利申请;单位或个人提交的专利申请存在技术方案以复杂结构实现简单功能、采用常规或简单特征进行组合或堆叠等明显不符合技术改进常理的行为;其他违反民法典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不符合专利法相关规定、扰乱专利申请管理秩序等行为。
据内蒙古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不以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严重扰乱行政管理秩序、损害公共利益、妨碍企业创新、浪费公共资源、破坏专利制度,影响了知识产权的高质量发展。本次行动将以创新主体为轴,辐射代理机构,对相关申请人和代理机构尚未审结的所有专利申请进行自查,将确属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专利申请全部撤回,并要求相关代理机构和签名代理师提交整改报告。
此外,对积极主动撤回并全面自查整改的,可酌情从轻处置;对拒不撤回又不提供充分书面证据的,或者未认真自查、不主动整改的,根据情节依法从重处理,必要时可将相关线索信息转公安部门依法处置。
据了解,截止目前,内蒙古991件不以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中的629件专利申请已被申请人主动撤回。
上一篇: 科学家实现真实单光子非互易传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