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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会计业“续约”:凝聚粤港澳共识,合力打开国...
“最近三年,我们感受到大湾区的发展确实在提速。目前我们的跨境业务占比已达约1/3,还有很多跨境服务需求正在对接中,相信跨境业务比重很快会突破50%。”12月11日,在《粤港澳会计师行业发展战略协议(2024)》(...
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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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无人开采:能源供应的硬核力量
“知道它厉害,没想到这么厉害!”4月9日,谈及智能化无人采矿,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枣泉煤矿党委书记、矿长翟文,对着记者连说几个“没想到”。 大年初三,枣泉煤矿收假复工的日子,不料新冠疫情将一部分回老家过...
商业银行股权托管明确时间表
发布时间:2019/07/25 财经 浏览:591
记者23日从银保监会获悉,为落实《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加强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提升商业银行股权信息透明度,做好商业银行股权穿透式监管工作,银保监会正式印发《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在《办法》发布的同时,银保监会配套印发了《关于做好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办法实施相关工作的通知》,对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和股权确权工作明确了过渡期安排。对于股权托管,设置了过渡期,未托管的商业银行应在2020年6月底前按《办法》要求完成托管,已托管、但不符合《办法》要求的,应在同一时间期限内完成整改;对于股权确权,应当与股权托管工作同时进行,商业银行应在2020年6月底前完成不低于80%的股权确权,在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股权的确权(因特殊原因无法确权的除外)。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银保监会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从审慎监管角度,要求未上市的商业银行按照市场化原则将股权托管至依法设立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符合《办法》规定且不在黑名单中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或其他股权托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