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粤港澳会计业“续约”:凝聚粤港澳共识,合力打开国...
“最近三年,我们感受到大湾区的发展确实在提速。目前我们的跨境业务占比已达约1/3,还有很多跨境服务需求正在对接中,相信跨境业务比重很快会突破50%。”12月11日,在《粤港澳会计师行业发展战略协议(2024)》(...
创新
-
智能无人开采:能源供应的硬核力量
“知道它厉害,没想到这么厉害!”4月9日,谈及智能化无人采矿,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枣泉煤矿党委书记、矿长翟文,对着记者连说几个“没想到”。 大年初三,枣泉煤矿收假复工的日子,不料新冠疫情将一部分回老家过...
河北:首次认定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可获最高100万元补助
发布时间:2020/09/20 财经 浏览:352
记者从河北省科学技术厅获悉,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河北省财政厅近日印发《河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补助资金实施细则(试行)》,明确对首次认定为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机构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经费补助,补助资金使用计划实施期为2年。
据了解,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由河北省科学技术厅认定,具有较好国际合作基础和较强国际合作能力,合作内容符合国家及河北省科技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领域和主要方向。分为国际创新园、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和国际科技合作示范企业等四种类型。
细则明确,补助资金由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归口管理的创新能力提升专项资金安排,用于对首次认定为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机构给予一次性经费补助,其中国际创新园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经费补助,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给予不超过50万元经费补助,国际科技合作示范企业给予不超过30万元经费补助。
细则要求,补助资金由基地建设依托单位统筹使用,主要用于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联合研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创新资源引进与输出、产学研对接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