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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 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
发布时间:2020/04/22 新闻 浏览:500
本报讯(记者 刘琴)4月13日,国务院发布批复,同意设立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这是继宁夏、贵州之后,全国第3个获批的内陆开放型试验区。
批复指出,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要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主动融入共建“一带一路”,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发展,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挖掘区域合作潜力,推动资源要素自由高效流动,加快构建内外并举、全域统筹、量质双高的开放格局,努力走出一条内陆省份双向高水平开放,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的新路子。
批复要求,江西省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抓紧编制并落实好具体实施方案,有力有序推进试验区发展。涉及的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要按程序报批。
批复指出,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发展的指导,在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布局、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帮助解决试验区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国家发改委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跟踪督促,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重大事项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据了解,相对于外向型经济,内陆开放型经济强调经济发展的全面协调可持续性,更加注重提高贸易产品的质量和科技含量,以提升区域对外开放的整体功能和区域创新能力。2012年9月,国务院在宁夏回族自治区设立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2016年8月,同意设立贵州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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