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粤港澳会计业“续约”:凝聚粤港澳共识,合力打开国...
“最近三年,我们感受到大湾区的发展确实在提速。目前我们的跨境业务占比已达约1/3,还有很多跨境服务需求正在对接中,相信跨境业务比重很快会突破50%。”12月11日,在《粤港澳会计师行业发展战略协议(2024)》(...
创新
-
智能无人开采:能源供应的硬核力量
“知道它厉害,没想到这么厉害!”4月9日,谈及智能化无人采矿,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枣泉煤矿党委书记、矿长翟文,对着记者连说几个“没想到”。 大年初三,枣泉煤矿收假复工的日子,不料新冠疫情将一部分回老家过...
直播带货“7天无理由退货”规定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发布时间:2020/06/23 创新 浏览:338
16日,北京市消协发布的《直播带货消费调查报告》显示,当前直播带货“7天无理由退货”规定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也存在部分虚假宣传、信息公示不全以及售后没有保证等损害消费者权益问题。
调查发现,近九成受访者有直播购物经历,购买商品以服饰、化妆品和食品居多。直播带货目前仍以大型电商平台为主,但社交平台的经营属性日益凸显。受访者参与直播购物时最关心质量和价格因素,最担心商品存在质量问题。近半受访者认为平台、主播和商家应共同担责,超六成受访者遇到问题找平台维权。
但调查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三成直播带货商家没有充分履行证照信息公示义务。《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的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本次体验调查的30个直播带货样本中,有9个样本涉嫌存在信息公示不到位问题,占比30%。
上一篇: 非遗“云”上展芳华
下一篇: 为产业赋能,新型AI公共服务平台来了